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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正试图通过挑起公众对华为不满在内地“复制香港乱局”

这几天的“华为事件”,极其诡异。

——这种诡异,与半年前香港混乱前奏的舆论气氛出奇的相似。

经过这些天的舆情观察,作者可以肯定地得出结论

——有人正在试图通过挑起公众对华为不满在内地“复制香港乱局”

幕后黑手是谁?他们想干什么?

我们不妨先来回顾一下至今尚未停息的港乱情况就会明白了。

半年前,因为一名香港人在台湾杀害女友并抛尸后逃回香港。但根据法律,由于此人犯罪地不在香港,所以香港警方、检察院、法院无权对其罪行进行判决和处罚,只有台湾方面才有这个权力。

为了堵塞法律漏洞,于是香港准备修改逃犯条例,让台湾可以引渡香港籍的罪犯到台湾进行审判。

不料想,香港媒体大肆炒作此事,最终引发了数百万的港人为了保护这个杀人犯的暴力型抗议示威,在无良媒体和媒体人的继续忽悠炒作之下,暴力活动愈演愈烈,不断升级,最终变成一场迄今长达半年的恐怖主义特征的香港浩劫,成为一场史无前例的反华反共事件。

难道那些港人真的会如此同情和支持一个罪证确凿的残暴杀人犯?

显然不会,而是一股强大的幕后力量在混淆黑白地操控了媒体,忽悠利用了港人。

他们一开始发起反对修改逃犯条例的示威,不过是点燃一场反华和分裂中国大型运动的“火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被反华反共势力操控的众多港媒,最为高超的煽动方式就是——“如果他被引渡到台湾,我们其他人以后也会被引渡到大陆”。

这种移花接木偷换概念的误导性和恐吓性宣传,成功地拨动了众多港人的神经,于是乎大规模的抗议示威爆发了。

紧接着,众多的反华反共港媒在香港境内外反华势力的组织下,继续采取各种歪曲事实的选择性报道和煽动性鼓动,“反修例”逐渐演变成长期的并带有典型恐怖活动特征的高强度暴力运动。

现在我们把目光调回“华为事件”。

李洪元,一个华为老员工,因为业绩平平,在没有获得续签雇佣之后,采取了非正常手段、以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方式,获得了33万的违规补偿。华为公司在审计中发现问题以后报案,而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拘留,被拘押251天。

2019年8月23日,李洪元无罪释放。11月25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又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

这一情况,最终成为轰动全国的“李洪元事件”。

无数自媒体立即疯狂进行黑炒,甚至一些带有官媒背景的媒体和媒体人也发表了直接或者间接同情支持李洪元、谴责华为的言论。

于是乎,难以数计的人出奇地“义愤填膺”,不仅强烈谴责华为“无良”、“黑心”,还发誓“今生今世绝不再用华为产品。”

更有甚者,居然向公安机关申请组织抗议华为的示威游行!

好了,我们现在来思考几个问题:

1、华为公司在审计中发现下面的公司出现资金支出有违反规章的情况,下属公司违规支出了33万元资金,任何一家机构和公司,认为有人涉嫌敲诈勒索,该不该报案?

假设读者您是一家公司某一方面的负责人,也会一样选择报案吧?

2、华为公司报案之后,配合公安机关完成调查取证,提交有关证据,其“使命”已经完成了,剩下的是法律程序的问题。至于公安机关是否受理、立案和侦察,检察院和法院最终如何认定,是他们的事情。是否拘押李洪元,是否判处李洪元有罪,完全属于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权力,与华为公司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去谴责华为?

3、华为公司这样一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法律程序的举动,怎么就“无德”、“无良”和“黑心”了?

4、即使这场风波之后,上级公检法机关最终介入再审,得出的结论仍旧是李洪元被错误拘押,维持区检察院的处理结论——李洪元被错误拘押了,那也是公检法的责任,与华为有什么关系?

5、华为报案是无错的,即使最终的结果还是李洪元被错误拘押251天,也不是华为的责任,而是公检法机关在案件处理初期的责任。为什么没人去批判公检法机关,却把矛头对准华为?

6、这样一件也算是纠错的案例,说明公检法机关还是很严谨地执法,为啥几乎所有的媒体和网民一句赞扬公检法机关“秉公执法”的语言都没有,而是把矛头对准华为,媒体上铺天盖地的攻击抹黑华为?

7、李洪元是个什么人?不过是华为公司的一个最普通的而且是业绩平平的销售员工,就算他受了冤枉,怎么就能引发那么多的媒体人和网民的巨大同情,引发对中国最著名的前沿科技功臣公司的强烈愤慨?掀起全中国舆论界的滔天巨浪?

8、受冤枉的人多了,受冤枉的国家功臣、因为举报腐败被打击报复含冤入狱的正义人士大有人在,以及被人冒名顶替工作的悲剧也不少,曝光的也不少,怎么就不见如此铺天盖地的同情和义愤填膺的谴责“加害方”?

9、那些对李洪元表达极度同情、对华为表达极度愤慨的媒体人和网民,真的是出于“真心同情”和“真心愤慨”吗?他们到底是为了谁而表达“同情”?为了谁而表达“愤慨”?

10、这一切,与香港暴乱之前的舆论氛围相比,从诱因上和表现上,是不是出奇地相似?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这个事件的蹊跷之处还在于:

——正好发生在与港乱后期,发生在美国举全国之力并试图联合其他国家一道全力打压华为、试图搞垮华为的节骨眼上。

这是偶然的吗?这是没有关联的吗?

我想只要不是被收买的中国人,都不会相信!

好了,我们再来想一想以那个“辱母杀人案”为代表的一些案子。

由于我国的法律条文在判定是否犯罪的问题上存在一些模糊界定和弹性界定的问题,导致同一个案件,不同的警察有不同甚至相反的看法,不同的检察官有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不同法官有不同甚至相反的判决。

那么,就李洪元这个案子而言,我们至少可以提出这个疑问:

——难道深圳那个区检察院的裁定就是真是正确的吗?香港那些法官对乱港分子的判决是正确的吗?

从这个案子高调公布对李洪元给予国家赔偿,随后就被高温热炒,在全国掀起一股搞垮华为的浪潮来看,作者可以肯定:这是境外势力“激活”了埋藏在中国的大量“定时炸弹”的结果。

他们要设法搞垮华为,只能利用中国人搞垮华为。

因为美国已经看到一个很无奈的事实:他们举全国之力并联合其他国家一道也无法搞垮华为。

所以美国人已经积累了经验教训,他们也得出了结论:中共领导下的中国,只能从内部才能击破。

再从这个事件的炒作手段、程度和效果来看,他们的目的不仅仅是单纯的为了搞垮华为,而是要把“港乱”复制到中国内地!

别以为港乱真的平息了,不过是烈度和范围已经降低了而已,那是因为乱港暴徒的大多数主力已经被拘捕了,但大张旗鼓的港乱已经转化为涌动全香港的强烈暗流。

别以为乱港分子们失败了,没有!他们取得了三大胜利:一是通过乱港赢得了香港的议员选举,从政治基础层开始可以控制香港;二是重创了香港经济,拖累了中国;三是对“一国两制”造成了重大破坏,对和平统一台湾造成了重大破坏。

所以,这一场“反华为波涛”,就像港乱并非为了“反修例”,而是一场反华反共暴乱一样,“反华为”的真正目标并非华为,而是为了搞乱中国!

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不是为华为辩解,而是要深挖,铲除那些被“激活”的“定时炸弹”的大炸弹和小炸弹。

中国内地不是一国两制下的香港!

——我们是否应该让公检法的上级机关介入,重审李洪元案?

——我们是否应该全面深入地调查一下在做出“李洪元无罪”裁定中起主导作用的检察官?

——我们是否应该查一下,内地媒体老板里有没有香港的“黎智英”?

——我们是否需要全面深入地调查一下那些黑炒恶炒和攻击华为的媒体负责人和媒体人,以及那些“跟风攻击”华为的“活跃网民”,然后依法“收网”?

——我们是否需要好好调查一下那个李洪元?看看他到底有没有“诡异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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