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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昌明:两岸还能“和平统一”吗?——评国民党的彻底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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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彻底堕落了!连最后一点民族主义底线也丢弃了。10月6日,国民党团居然在台湾“立法院”提出了如下两项提案:
一为“请求美国协助抵抗中共”案;
 
二为“台美恢复邦交”案。
 
要求民进党当局就此两事项积极行动。
 
结果,两提案均获顺利通过。台湾的《自由时报》当天头版头条,以“台美复交、促美军协防台湾,立院院会无异议通过两提案”报道。国民党投降了民进党!苏贞昌评论此事是“国民党终于良心发现”。
 
是国民党的“良心发现”?还是国民党最终“丧失天良”、与民进党“同流合污”了?结论不言自明。
 
以往,人们总以为:民进党要搞“台独”;国民党主张“九二共识”,反对“台独”。既然国民党反对“台独”,那么,两岸“和平统一”就有希望,只得耐心等待,一等等了几十年。如今,国民党终于亮出了底牌:敦促民进党当局引狼入室,搞两个中国。试问:台湾问题“和平统一”还有希望吗?
 
2005年3月实施的《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确规定: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上述条文,实际上是指在三种情况下,国家(大陆)只能放弃“和平统一”方式,采取“非和平方式”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它们是:
1、形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
 
2、“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
 
3、“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一旦认定,台湾出现上述三条中的任何一条,国家就应该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完成国家统一,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现今的两岸关系已不再是《中美上海公报》中描述的,“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美方也破坏了《中美建交公报》的承诺:“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10.6’台湾国民党两案”的通过,使两岸关系发生了质变,彻底破坏了中国“和平统一”解决台湾问题的希望
 
第一,“‘10.6’台湾国民党两案”的通过,意味着台湾当局已从立法层面宣告:台湾是一个主权国家——中华民国在台湾,要求美国外交承认。美国虽然在名义上尚未与中华民国“复交”,但事实上已发生了官方交往。这一“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实际上已经形成。
 
第二,“‘10.6’台湾国民党两案”的通过,事实上已构成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两蒋”时期的台湾,一直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其后的国民党,承认“九二共识”、反对“台独”,与主张“台独”的民进党对立,成为国家实施“和平统一”的希望。可是,如今“‘10.6’台湾国民党两案”的提议与通过,无疑让国民党从主张国家统一的民族主义政党,堕落成为一卖国主义“台独”党,标志这一政党的质变。这难道不是地地道道的“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 非如此,又能怎样界定?
 
第三,“‘10.6’台湾国民党两案”的通过,标志着大陆与台湾“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在台湾政党政治的条件下,尽管民进党的“绿”营搞“台独”;但毕竟还有国民党的“蓝”营承认“九二共识”、反对“台独”。这说明,只要蓝营政治势力的存在与扩大,两岸就有“和平统一”的可能。如今既然国民党也堕落为卖国党,甘与民进党同流合污,“蓝”营统一势力解体。这充分证明台湾的“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当今世界,谁也不会容忍自己国家的分裂,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纯属各国内政,绝不允许他国干涉。“台独”分子幻想“挟洋”而“独”,其结果必然是自取灭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分裂国家法》是庄严的、神圣的,它是严惩一切分裂国家、制造民族悲剧、背祖叛宗洋奴、汉奸的利剑;更是一堵粉碎外来干涉的铜墙铁壁。
 
“台独”已经“闹”到了这一步,还有“和平统一”可能吗?
 

既然没有了,那就等着“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来解决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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