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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事故”吗?卫健委调整辉瑞口服药适用范围,青少年不再纳入!

  3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调整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适应症等内容的通知》。

  其中,适应症调整内容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人”。

  而在卫健委3月15日印发的第九版《诊疗方案》中,注明Paxlovid的适用人群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40kg)”。

  这意味着,今后的“抗病毒治疗”中,不再允许给12-17岁的青少年服用辉瑞口服药Paxlovid。

  2021年12月22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辉瑞公司自己公布的数据(与安慰剂相比,Paxlovid在出现症状后的三天内服用,能将轻度和中度成年患者住院或死亡概率降低89%),紧急批准了辉瑞公司的口服药用于12岁以上高危人群;2022年2月11日,中国药监局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辉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即Paxlovid)进口注册。这个药物最终出现在3月15日的第九版诊疗方案中,并且可用于体重≥40kg的12-17岁青少年。

  所谓“应急审评审批”,就是说美国没有权威的第三方临床数据,中国同样没有。令笔者感到意外的是,某些专家一上来就急匆匆地宣布这是个“特效药”——“将有效降低轻症转重症的几率”,并且在进口后的第一时间投入到吉林和上海一线使用。

  更令笔者感到意外的是,直到美国当地时间3月9日,辉瑞才宣布在6至17岁的青少年中启动Paxlovid的2/3期临床试验;而此时,辉瑞刚刚宣布与中国医药达成Paxlovid供应协议,中国医药将在协议期内负责Paxlovid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商业运营。

  此前,FDA对辉瑞口服药的“紧急批准”适应症年龄范围虽然降低到12岁,但辉瑞向FDA提交的却是“基于18岁以上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这样的“紧急批准”本身就是不合常规的。奇怪的是,在3月15日的诊疗方案中,竟然也跟随美国FDA将适应症年龄放低到12岁。卫健委3月23日的适用范围调整,是对此前“错误”的部分纠正!

  FDA的药物审批并不像某些“美吹”专家和媒体鼓吹的那样严格,里面恰恰存在着大量的资本与权力的勾结。

  辉瑞作为全球排名前三甲的医药资本巨头,通过政商旋转门的手段与FDA保持着“良好关系”。2019年6月,辉瑞官网发布重磅消息,刚刚辞职两个多月的FDA前局长Scott Gottlieb正式加入辉瑞成为其董事会成员,并且担任辉瑞监管与合规委员会和科技委员会成员,这引发了美国公众对“政商旋转门”的又一次质疑。

  Gottlieb任职期间曾提出一系列处方药政策,推动FDA加快批准生物仿制药,极大地帮助了辉瑞在该领域的发展。这样的任职安排不仅仅是简单的回报行为,老局长的人脉关系也将继续帮助辉瑞疏通政治层面的障碍,可以帮助辉瑞摆平药物自身问题引发的争议以及加速药物审批等等。

  这样的政治结盟行为当然不仅仅是局限于美国国内。2021年8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司法部联合指控辉瑞,为获取商业合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行贿当地医生,SEC在其新闻稿中称,辉瑞及其2009年并购的惠氏位于保加利亚、中国、克罗地亚、捷克、意大利、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塞尔维亚的子公司雇员和代理,对当地官员和医生进行行贿,以便获得所在国的监管和处方的审批并拓展销量,扩大当地业务。起诉书称,为了掩盖行贿行径,辉瑞将这些费用列为促销、营销、培训、差旅、临床测试、货运、会议和广告等合法支出。不过,这家财大气粗的医药巨头在遭到指控后立即提出以6000万美元的罚款来平息这一丑闻。

  2013年,继葛兰素史克四高管被刑拘后,跨国药企巨头行贿的丑闻愈演愈烈。据当时的媒体披露,担任辉瑞制药中国企业事务部总监、公司发言人的冯丹龙曾有着上海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多重身份,其父是冯玉祥将军最小的儿子冯洪达,奶奶李德全是建国后第一任卫生部部长;而2008年至2009年加盟辉瑞(中国)制药有限公司,负责公司战略政策及业务优化工作的高管张建欣也曾在政府部门以及大公司工作,曾担任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的主要助手,香港回归时还曾担任新闻官,有着广泛的政商人脉关系。

  此前,多个国家都已经出现过注射辉瑞疫苗后产生不良反应导致死亡的情况。针对这些严重不良反应导致的死亡,美国疾控中心(CDC)进一步的评估报告宣称,“死亡与疫苗接种没有联系”,CDC和FDA联合将死因归咎于高龄或基础病下的“偶合”。

  《英国医学期刊》(BMJ)2021年11月2日披露了辉瑞疫苗临床试验数据存在造假行为的惊人事实:与辉瑞公司合作的美科研公司文塔维亚,曾在辉瑞展开C19疫苗第三期临床试验期间,存在伪造或随意填写数据、修改实验日志、雇用训练不足的疫苗接种员、未及时追踪不良反应等等违规问题。

  文塔维亚前区域总监杰克逊在职期间已经多次向上级反映实验室管理不善、患者安全问题和数据完整性问题无果;最后她只好向FDA提出投诉,却在当天被公司粗暴解雇;杰克逊只能转而向BMJ提供数十份公司内部文件、照片、录音和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揭露这些问题,两名文塔维亚公司的前雇员向BMJ证实了投诉内容。

  我们再说回到去年年底FDA对辉瑞口服药的紧急批准。在千篇一律的“特效药”鼓吹下,媒体有意或无意遮蔽了以下信息:

  ——FDA目前给Paxlovid是EUA( 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s紧急授权),FDA一般批准是必须有“充分证据”有效,但EUA只需证明“有理由相信”该产品可能有效,且益处大于风险;

  ——根据辉瑞自己的报告,Paxlovid是用于降低风险,而不是痊愈,就是说辉瑞自己都认为这是个“辅助药”。不知道到国内专家和媒体口中咋就成了“特效药”?

  ——FDA对Paxlovid连续服用的时间限定为5天,且规定了大量的禁忌症,如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是不能使用的。这背后的原因媒体没有明说,但很显然,Paxlovid对肝脏和肾脏是会造成损伤的。

  基于这些原因,Paxlovid为什么要被FDA应急授权给12-17岁的青少年呢?

  以往的数据充分表明,低龄人群感染之后多为轻症或无症状,且死亡率和重症率都是极低的,几乎趋近于零,哪怕是在病毒变异到现在这个较低致病性的奥密克戎之前。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20年2月统计的数据显示:40岁以下青壮年死亡率明显低于高龄人群,未出现10岁以下低龄死亡病例

  在有大量死亡病例样本的美国,低龄重症及死亡病例同样极少

  显然,将临床数据不足、存在风险的Paxlovid紧急授权给青少年使用没有丝毫的必要性。

  但18岁以下人群又的确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市场——仅在美国就有超过1100万18岁以下青少年和儿童的COVID-19检测呈阳性,占报告病例近18%。这恐怕才是FDA违背常规放低授权年龄的根本原因。

  而我们中国,没有任何理由和道理跟着美国FDA的指挥棒走。

  虽然Paxlovid在几天前已经送往吉林一线,但至今我们没有看到用药效果的跟踪报道。按照既定方针,中医药又在吉林的防治工作中逐渐发挥主力作用。

  3月14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135名中医医护人员与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共同接管长春市通源方舱医院,对收治入院的确诊病例做到第一时间会诊并给予中药治疗。

  3月22日晚,吉林省长春市通源方舱医院45名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3月23日上午,吉林市第七方舱医院又有97名患者治愈出院。

  负责吉林市救治任务的长春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院教授赵东凯说,“我们为患者辨证论治并给予中药治疗,现在来看中药退热效果非常好,头一天晚上给药,第二天高烧就退了。

  这样的场面已经谈不上任何的“惊喜”,两年多来的大流行中,中国大陆地区已经见惯了这样的场面;相反,吉林还需要反思:为什么在前后两次局地大流行第一时间,中医药都得不到重视,拿“口服连花清瘟”冒充100%中药介入,非得快招架不住了才让中医全面主导。

  笔者其实也希望能看到轻症单纯使用Paxlovid与中医方舱医院治疗的对照组,看看“特效药”是不是真的有那么“特效”。

  再回过头来结合中医药和Paxlovid的实际临床有效率,评估一下我们弃用一百多元一个疗程的中医药,改用三千多元一个疗程的Paxlovid的经济性问题。毕竟,这个钱也是全民医保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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