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战争一本万利!台谍和境外投毒还在继续,中国军警要主动出击!
如果从大背景考虑,当台谍就更是没有出路,收复台湾是迟早的事情。但是在这样的没有前途的大背景下,台湾方面、对手方面却还是要蠢蠢欲动,要搞破坏。
他们的目标最初是窃取军事情报,后来则包括核电站资料、科技公司资料,以及一些经济信息、进出口贸易清单等等。为此他们不惜投毒、杀人。
为了这些局部性的、行业性的情报和技术,为了这个没有前途的台谍事业,对手都敢于铤而走险。
而现在,为了破坏中国发展的大好势头,为了让中国每年损失4万多亿的GDP,对手还有什么不能干的?!2020年武汉的封城及随后全国的紧张局面,导致当年中国GDP损失4万亿。而今天上海的局面,及其外溢对全国的影响,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应该不会比2020年的小。
而且这么干的投入产出比甚至超过1:10000,投入两三亿,就能让中国损失4万多亿,在这样的的投入与收益率面前,在这样的战损比例面前,敌人想不作恶都难?
1
而这4万亿的损失,是如何达成的呢?站在对手的角度,他需要付出的直接费用是多少?我认为,两三个亿绰绰有余。
这里我只计算直接费用,不计算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什么?直接费用就是敌人花在直接投毒上面的费用。不管是寄快递投毒,还是用偷渡客、小阳人投毒,或曰人肉炸弹投毒,这些都算是直接费用。
此前上海华亭宾馆因为使用中央空调从而引发病毒传播的案例,不作为直接费用。因为在华亭隔离的香港人都是走官方正常渠道过来,大概率不需要花费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什么?间接费用是培养国际巨头和境外势力代言人费用。为什么我不算这个间接费用?因为国际巨头在此轮大传播中早已发大财了,这发的大财早已经能涵盖其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投入,也能涵盖其研发费用。
不过为了说明双方的战损比例,我还是参照战场的战损数据统计规则,把对方的(直接用兵)直接投毒费用算作直接费用。以此来计算生物战的战损率和收益率。
在以前的文章中,我专门介绍过从香港偷渡到深圳,然后再转移到全国的制式操作、模式操作。专人接送,提供手机,然后再分别送到全国各地,提供各种配套。其中一部分就是确诊者。
这种运送香港偷渡客的流程,配套措施极为齐全,令人震惊,这好比是一套完整的战术安排。这是谁设计制定的?
这一轮到底有多少偷渡客进入中国,目前为止还没有准数!
甚至连当地政府奖励10万、50万元都挡不住偷渡客和背后的运营者,这得有多大的推动力?!这背后到底是谁?
而前几天从上海跑到杭州的一对母女被抓,有传闻说该母女收了美国公司每人1万美元,已经被正式逮捕。昨天又看到新闻,说正式逮捕是谣言,现在还处于调查阶段。不过并没有辟谣到底有没有收钱。
此前还有一些传闻,说有人招募上海人到全国各地、各重要城市、各旅游景点打卡。
至于最近这些天从上海外溢出去的小阳人,奇怪的小阳人轨迹,也是让网友们万分惊讶。
从香港偷渡客的模式操作、制式操作,再到上海最近奇怪的外溢小阳人,大概率可以判断,这背后是有对手专门运作的。
操作这样一个人肉炸弹去投毒,需要多少钱。前面传闻说是一个人1万美元,也就是6.5万人民币。我这里给高一点,把中间有人要赚的利润和回扣也算进去,一个人算10万费用。
从香港安排500个偷渡客进入国内各地,花费5千万。
再从上海安排2000人进入全国主要城市,花费2个亿。
目前,全国包括一线大城市在内共有100多个主要城市。在每个主要城市,安排10~20个魔都小阳人过去,就足以导致这个城市陷入极大的恐慌,甚至瘫痪。而这个花费,其实只需要2个多亿。
这样的战场费效比,堪称神奇!总共2~3亿直接费用,就足以造成我们4.5万亿的损失。远超1比10000的战损比例。也许是1:20000。
除了这些需要花钱的,还有很多不需要花钱的,比如下面这个反常的小伙子,这样的小伙子是中了魔的,不需要花钱。
2
在1比10000的战损率、收益率面前,哪个对手会罢手?那个在全世界有三百多处生物国防研究所的对手会犯傻不去用?
而现在,在1:10000的收益率面前,怎么可能让对手放下投毒的手?
既然大规模投毒的手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我们的应对措施是什么呢?
目前为止,我们的国安应对措施还是非常不够的,第一感受是软弱,第二感受是缓慢。
大传播已经两年了,还没有看到一个因为投毒而被判刑的重要案例。有立案,但是没有看到什么判刑。
我以为,强力部门,公安部、国安部、法院、检察院可以考虑联合发个文,明确一下量刑标准,并广而告之。
对于隐瞒行程,导致传播,但是没有收受钱财的小阳人,根据《防疫法》,怎么判刑,到底判几年合适?
对于收受钱财,与境外力量有联络,隐瞒行程导致传播的,根据《防疫法》以及国家安全相关法规,应该如何判刑,判几年合适?含不含死刑?
对于上述行为,一旦发现,就根据通报的量刑标准,从快从重处罚。
都到了现在这个关口了,还要根据以往的节奏,用几个月、半年、甚至一两年时间量刑!这样的量刑速度,怎么赶得上人家投毒的速度?
除了个人犯法的事情,再说一下公司作恶的事情。
前一段时间,有网友向一些部门反应,要调查某公司投毒的事情,不能不了了之。在电话中,接线员问网友有没有证据。网友说,证据应该由你们来找。
前几天,合肥爆出两家核酸检测实验室造假的事情,官方通报,决定对上述两家实验室给予警告,立即暂停两家实验室在合肥市范围内的合作业务,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要立即按此要求严格执行。今后无论哪家检测机构,如有类似情形,一律照此处理。
我一看这通报,就感觉实在是太软弱了。出具假阳性报告,不就是为了继续核酸、继续赚钱吗?这样的行为,比直接投毒的恶性程度略次之,不过也是重大违规行为了。
如果在战时的投毒行为,该作何处理?会不会被没收所有收入,会不会判刑,会不会墙壁?
有没有法律,可以罚没这个公司的所有财产,罚没其财产。
我查阅了法律资料,根据我有限的认知,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主体是中国公民或者外国籍人、无国籍人,也可以是境内外机构、组织。
如果一家公司故意投毒作恶,犯下重大违规事件,犯下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是不是可根据严重程度,罚没其财产和收入?
有朋友指出,如果要彻底斩断投毒的手,就需要对疫苗和核酸等相关企业国有化,让境内外私人资本在这里面赚不到钱,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的斩断投毒黑手。
我以为他的这个观点很对,不过这个要实行起来,还得有机缘,还需要时间。至少现在这个时机,可行性不高。
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根据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颠覆国家罪等罪名,我们也有一些法规来惩罚这种公司作恶行为。
3
投毒还在继续!必须严查!
2022年4月27日,福州马尾区在愿检尽检中发现1例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呈可疑阳性人员。经流调排查,系外地市人员,其4月25日—4月26日曾在区内活动,相关涉疫场所均已消杀并落实管控。
我问了福州疾控,福州疾控给我回复是这样说的:在混管里查到是阳性,但他的人离开福州了,我们把混管里其他人都找到了重新采样了,利用排除法,没有直接采到他的单管。
现在有些人到处乱串,这样怎么防???
前有安徽看男友,后有杭州母女,现又有很多例可疑阳性?
这么多的行走的50w,那么就都不会结束?
什么了行走的50w,就是有人哦啊50个w,让一些小阳人故意去走,在密集地区走多少次或者多少核地方,就有50w。
那么,人家只用50w,如果防控起来,全员河酸,隔离,密集,一个城市的费用就不止50w,甚至几百个几千个w,主要是我们有漏洞。
第一,太温柔,可以制定明确的法,对于故意传播的,要严判,杀鸡儆猴,不是拘留几天,人家想着,拘留几天有50w就不怕了,而是要几年,并且对于故意传播的,孩子各方面是有限制的。
其实故意和非故意也好判断,行程的目的,公事私事什么事,资金账户和亲戚账户的相关,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的大概率摸排查询,只要想做,都有方法,可能有些误伤,但是可以抓到主要根源。
有人会说了会限制一些出行经济发展,我想问谁有事没事疫情期间乱跑?如果不是为了生活工作,谁愿意冒着被感染甚至生命危险外出?但是如果一些不好的人不抓到,那么很多人就会无法工作也会无法正常生活。
二,利益相关,某河酸大部分是私企,为什么现在这么重要的不公干,羊企和锅企做的还不够多吗,你看任何赚钱的领域,现在都有yang企和锅企的影子,这么重要的为什么不自己做,别人随便一份假报告,全城的人,各种行业的人都要陪着他们酸,隔离,等等,难道每次只是一个警告,一个暂停合作就完事了,太随意了就没人重视,不要重点是病毒有没有防住,民防住了,更重要是源头根源要彻查。
三,某些公私结合的,这个其实有些地方很明显了,有的人看不出来,但是有些事不代表某些人不知道,故意的做zheng绩,有人通过疫情抬高物价发锅财,有人通过疫情sheng官换名声,或者互相合作,到时候拿几只替罪羊就行了。
要知道,一个外溢或者一例阳性,可能就是上万十几万几十万的人河酸,不能工作,不能正常生活,可能因为一个人,害了一座城。
其实福建不止这一起了,因为有多期来福建的了,但是福建确实很厉害,都防住了,为什么会是福建呢?
看清楚了,这次疫情几乎都是在沿海。
最开始是浙江,然后是某港发生疫情,广东,吉林,山东,然后是上嗨,然后再折射江苏,福建,等地区。
1.沿海地区是制造业。
2,沿海是海鲜地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