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种粮大户指出,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对粮食生产,我一直都很关注,基层调研时也经常到田间地头看一看。这些年,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举措,就是要让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是要让种粮农民有钱挣、得实惠,日子越过越好。希望种粮大户发挥规模经营优势,积极应用现代农业科技,带动广大小农户多种粮、种好粮,一起为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力量。
本文作者系一位流转土地约2000亩的家庭农场经营者,他根据自己在实践中的感受,曾于2017年初撰写了《种田大户对中国农业的深度思考》一文(发表于《农资导报》),引起强烈反响。本文则是作者在进一步思考的基础上,于当年8月1日所写的续篇,题为《种田大户对中国农业的再思考》(发表于“农资与市场官微”)。虽已时过多年,农村状况有了较大改观,但文中所反映的基本问题和建议仍然值得重视。乘习总书记近日就研究吸收网民对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走好新形势下的群众路线,善于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顺应民心”的东风,我院根据作者授权重新修订发布此文,以供有关方面研究参考。
中国的土地流转目前很是红火,但基本都是处于一种无序没有章法的状态,为保证社会安定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部门除了引导,也只能放任自流,不敢有太多的干涉,尤其是现在严厉的反腐倡廉的大环境下,更缺乏一些应有的担当和闯劲,甚至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混日子。这种无序的土地流转模式,很难成就中国现代农业尤其是粮食规模化生产所需的土地资源。流转费过高不说,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间横上几块田就不流转给你,你也只能干瞪眼。还有,张三给你种三年,李四给你种五年,王五明年还在考虑明年让不让你种,这不要命吗?你还能做长远规划吗?连起码的农田优化改造及配套的灌溉系统升级改造都做不成,何谈农业产业化发展!
陈锡文作为农业专家和农业政策的参与者制定者,对土地流转政策也表露了他的无奈。他表示,目前土地流转速度不尽如人意,去年承包地流转率是30.4%,很多进城农民心里不踏实,不愿意流转,流转也只是短期流转,长期转出去心里不踏实。转租这种流转方式带来租金博弈,导致非粮化、非农化问题。
陈锡文称,中国农民在农地流转方面又有新的发明创造。“不流转搞规模经营”的方式发展起来不过两三年时间,已经占到山东总承包地面积的25%。所谓“不流转搞规模经营”即采用托管模式,小农户将土地托管给山东供销社系统、邮政系统以及农业部门的技术推广体系等构成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集中耕种。此外,在全国很多地方,农民通过经营权入股成立股份合作社,也发展得非常好。
陈锡文认为,小规模农户将在相当长时间存在,但如果通过如托管、入股等方式,和大规模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小规模农户生产效率,也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这些方式政策余地大,不必都吊在土地流转上。”
前些时,在今日头条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农村土地流转已死,有事请烧纸!》,土地流转政策是否真的就要给判死刑呢?你猜!
3. 对农村土地确权的思考
前面我已经分析了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成为制约中国农业乃至中国经济发展的障碍。而土地确权是对土地承包制度的肯定和强化,因此,在我看来,如果把土地承包制看作是中国现代农业通道上徐徐关闭的大门,土地确权就是在关闭的大门上又加上的一把锁,它加剧了土地私有化倾向,也加速了土地荒芜,为中国现代农业增添障碍和绊脚石。
首先,土地确权在我看来是既不公正,也不公平,三十年前分的地,一代人的光阴,各家各户人员结构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再加上大量的人员流动,出现想种田的农户无地可种,而不想种地的人手中拥有大量的农田,这也是土地确权的原则制度(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所形成的必然结果。这种原则就是“懒政”原则,就是“刻舟求剑”思维。
第二,土地确权给农民造成一种错误的心理影响,土地确权后,他们就想当然认为被确权的土地就是他的,而且底气十足,在实践中也得到印证。在前面我已经说过,土地流转是农户个人行为,任何人干涉不得,还有,为了适应未来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等现代农业的模式,国家已逐步开展了土地平整及改造工作,但这项工作进行的非常艰难,为什么呢,因为土地平整及整改,不光是进行平整,还要做一些配套的沟渠、水塘、机耕道路、晾晒场地,这些需要占压一定的农田,这些设施占用谁家的田地谁不高兴,因为这意味着田亩面积的减少,流转费也就相应的减少,因此这项工作阻力重重,协调难度极大。
第三,为什么说加速了土地荒芜,就是因为土地确权加剧了土地私有化倾向,加深了农民对土地的错误认识,理所当然认为国家对土地重视了,土地就应该更值钱了,宁可让土地荒芜,流转费也不能低了,而流转费高了,种粮大户又吃不消。国家土地确权的初衷,是为了加速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中国粮食的国际竞争力。而土地确权后,高额的流转费让种田大户望而却步或赔钱跑路。
第四,土地确权后,还产生了一个难以克服的后遗症,农户觉得土地要值钱了,一般不愿与大户签订正式的长期流转合同,他们担心时间签长了,价格定死了,如果土地升值了,岂不吃亏了?因此,在没有政府强力干预下,大户与农户大多是临时租种关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流转,基本不会签订正规土地流转协议。而现行的国家对大户的补贴政策都要以流转合同为依据,其种植规模也是要通过流转协议汇总出来的,因此,尽管大户种粮几千亩,但苦于没有正规的土地流转协议,面对国家相应的配套规模补贴,也只能“一声叹息”。这对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第五,就土地确权本身而言,不仅要确定面积,还要确定四致,也就是四周的界限,这显然是做了不少的无用功。前面已经说了,土地确权是为土地流转做铺垫的,土地流转只要一个面积数据就足够了,尤其是在不久的将来也许就是整村整村的大面积流转。另外,国家也同步在进行大规模的土地平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原先的田块分割绝大多数也不复存在,这种对田块四致的确认纯属是在做无用功。听说国家已为此耗费400多亿。典型的事倍功半、劳民伤财。
有人认为,对农村承包地的确权,其实质挑明了说就是实行农民承包耕地的私有化运动。就本来三十年的承包期来讲:本身也是一种集体土地慢性的私有化过程。
4. 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思考
三权分置就是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承包土地的农户拥有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是指经过土地流转后种田大户拥有的经营权。所谓的三权分置能达到什么目的呢,看似脉络非常清晰,但却不能解决啥实际问题。这三种权利是如何转化的呢,所有权向承包权转化,是通过土地承包,是国家向承包人倒贴农业补贴所形成没有权利义务对等的一种畸形的承发包模式。经营权是经营者向承包人支付土地流转费实现的,而很多地方高额的流转费(比如说800-1200元/亩)是粮食生产难以化解和克服的成本负担,也是中国现代农业绕不过去的坎,解不开的结。没有流转费或者达不到流转费期望值,你能实现成片规模化种植吗?在我看来,三权分置就是在玩文字游戏,看似华丽的服饰,但它难以掩饰中国现代农业的囧境!!!
有人说,国家搞三权分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加速农业的发展,解决农业的融资问题。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请看看专家学者是怎么说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过程中可能遇到什么问题?
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法律层面,二是技术层面,三是风险层面。
政策法律层面主要是法律法规限制,所谓三权分置,在我看来,经营权直白的说就是在承包权基础上派生出的使用权,这就存在土地流转和不流转两种情况,前者承包权和使用权一体,后者承包权与使用权分离,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农村承包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不享有所有权,无论分不分离,使用权都是不能用来抵押贷款。
技术层面主要是指抵押物要估价,抵押物值多少钱?现阶段农村资产资源缺乏专业评估机构和人员,还未建立农业评估的行业标准,抵押物价值认定非常困难,现在很多地方都评估了,但是价值认定是否合理值得商榷,评的太低,农户贷不到几个钱,评的太高,银行不认。还有就是登记部门和银行是脱节的,比方一块地不但有土地承包证,种了树后又去办了个林权证,挖了个坑办了水域滩涂养殖证,同一块地理论上可以用不同的权证在不同银行反复抵押,这就跟房地产市场不健全的时候开发商一房多卖类似。而这个地是否已经抵押过,银行现阶段根本查不到,有一物多抵风险;风险层面说到底是最大的问题,一是缺乏抵押担保机构,谁愿意来担保,谁来兜底?况且担保公司不是慈善企业,是要收费的,也会变相增加融资成本,如果成本过高,这个融资就会失去意义。因此如何担保这个是核心问题。二是农业保险覆盖太低,加大了银行风险;三是抵押物处置难,即使法院支持,因缺乏公开有效的市场,这个抵押物的流动性太差,执行成本很高。概而言之,银行需要独立承担风险,缺乏风险分散机制。
5. 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的逻辑推理
先捋捋三者之间逻辑关系,土地流转是为了弥补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制的缺陷,其目的是解决农业的效率和国际竞争力问题,同时也是要继续维护土地承包制作为“二元体制”下的一种社会保障功能。土地确权是为土地流转作铺垫。可是,土地确权“增人不增地,减人不碱地”的原则又明目张胆的剥夺了相当一部分农民享用土地的权利,因此,一部分人吃下了“定心丸”不假,另一部分人吃下的就只能是“摇头丸”了,作为地地道道的农民,而没有耕种的土地,他们能不摇头吗?!没有土地作为保障,他们依然活着,甚至是快乐的活着。这能说明什么呢,说明土地承包制作为一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土地确权以后,一部分人被保障,而一部分人则被排斥在外,因此,这种本应普惠而实则区别对待土地确权原则,可以推断出从国家层面对土地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稳定功能已持松动和放弃的态度。
另一方面,农业政策本身的逻辑混乱,从大量的土地荒芜也可以得以验证。绝大多数农民,而且是对土地享有承包权的农民,也没有认为种好田就能发家致富、衣食无忧。他们也就没有在种田这一颗树上吊死。而恰恰相反,人活得好好的,树却死了——土地荒芜了。土地要真是他们的命根子,他们会忍心让土地给荒芜了?!
想必已经说得很透了,弱弱地问一句,土地承包制真有必要坚持下去吗?!土地确权真有那么大的必要吗?!
在一谈到中国农业应该走那种模式时,马上就有人义正言辞地说这个学不了,那个也不能学,这是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所决定的。
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别人做得好的,我们为啥就不能学呢?美国农业,我们就不说了,那么欧洲农业呢,他们的农业自然条件又比我们能好多少呢?这是远的,那么作为近邻的韩国、日本呢,他们农业的自然条件应该还不如我们吧。还有就是我们的台湾,还有沙漠国家以色列,还有弹丸之地荷兰,他们在航天科技,高铁技术以及其他很多制造业方面都远远落后于中国,而在农业方面,却倒过来了,差距还不是一点点,还有必要为7%的耕地养活21%的世界人口而沾沾自喜吗?!
美国的自然条件好,农业也很发达,我们可以找借口,那条件远不如我们以色列、荷兰,我们又作何解释呢?我们在强调国情的同时,是否也要检讨我们体制方面的问题呢?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各类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中国农业为啥却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尴尬的境地,追根溯源,是体制方面的问题。
中国农业的政策错就错在没能正确估判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没能很好预见国际经济及国际农业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和冲击。中国农业在低水平运行了若干年后,还盲目制定农村土地承包制30年不变的低效农业政策。这种政策的初衷就是过分依赖农业的社会稳定功能,所谓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其结果是苦了农民,荒了农村,穷了农业,害了国家。
曾几何时,诺基亚、摩托罗拉、柯达等是多么响当当的的品牌,就是因为他们的转身有点慢,他们就在不经意中消失了。同样,中国农业若不改弦更张,将错过大发展的窗口期,难以想象,为了兑现30年不变的承诺,还要将错就错,在低效的道路上行走10年......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留给中国农业发展的时间不多了,中国农业没有资本放任自流,随波逐流,而必须是逆水行舟,奋起直追!
正与孙北国所说的,现在的核心问题是:中国等不起。不但等不起,而且必须“加大创新改革力度力度,加快农业现什化建设”,这是今年一号文件的标题。
十年,中国必须走完发达国家农业四十年的路。
互联网、大数据、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世界,留给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时间,只有十年。
中国梦,留给农业现代化的时间,也只有十年。
十年,不是一个精确界量,而是一个基于顶层设计确定的清晰发展时间表,一个汇聚资源加快创新发展的时间进程逻辑。
中国农业现代化必须用十年左右时间,聚力超越。如果我们不能在十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球粮食市场占据话语权;如果我们不能用十年左右的时间,有效控制农田面源污染;如果我们不能在十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农民阶层的体制性富裕;如果我们不能在十年左右的时间,建设城乡交融的大美乡镇;那么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也都难以实现中国梦也难以实现,十年后经济将可能倒退。
十年,唯有凝众志、聚众力!十年,唯有超常规、突破性创新!十年,中国农业、农民、农村必须发生历史性巨大变革!中国有能力创造这样的巨大变革,关键是发展模式的顶层设计要突破。
而且我觉得已经到了要尽快下决心的时候了,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前面已经讲了,在农业的属性和功能上,农民与政府的首要诉求存在一定的冲突,即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功能与增加收入的经济功能的冲突。这个矛盾也是难以调和的,而且国家已采取了很多的措施,也拿出了很多的钱,但是收效甚微,该荒的地还是荒了,国家的粮食安全依然得不到保障。而那些拿着高额流转费,享受国家补贴而不种地的农民,就成了理所当然的、心安理得的既得利益者,时间久了,再让他们放弃这块利益,可能就有点难了,甚至尾大不掉,出现农村里的“钉子户”。
以上都是在同一个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换个角度呢?农民尤其是长期辛苦耕作的农民是弱势群体,是国家和社会帮扶的对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农民身份大规模的转换,他们绝大多数都将成为新的城镇居民,并在新的城市生活中,不仅享受同等的改革开放及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的红利,还在农村享有一块面积还不小的自留地,对外流转,可得到一笔可观的流转费用,不想流转的话,还可以搞个农家乐或者开心农场之类的,生活质量将提高到一个相当的高度!这不就羡煞那些向往田园生活的,只能在虚拟的开心农场寻找偷菜乐趣的其他市民。这种状况,一年、两年可能不会有人在意,时间久了呢?这种现状的存在,就使得城市里的新老市民之间(甚至是同为刚刚进城的农民,也存在一个有地,一个没地的情况)产生一些事实上的不公平,也可以说是新的社会不和谐因素。当人们意识到这种不和谐的因素不仅仅只是简单的不公平外,而是在严重阻碍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及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时,他们就会有话要说了。又是一个典型的羡慕、嫉妒、恨。
前面已经分析了,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形成了一个与城市不同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两种极不公平的保障模式使我国农村和城市变成了两个相互封闭的社会,要“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就是要逐步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再说了,随着国家户籍制度的改革,土地承包制度的存在也难以长久自圆其说。
耕地逐步收归国有,是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是中国经济、中国农业健康发展的必然,是改变城市农村二元经济结构必要条件。这里有个小小的分歧,有人认为收归国有这种提法不对,因为农村土地本来就归集体所有,那我就抬抬杠吧,农村土地又归那一级的集体所有呢,都莫衷一是吧!收归国有有啥不好呢!
那么土地收回后,又怎么进行管理运作以发挥出其应有的活力和效率呢?这又是非常大的社会政治经济课题。
我的思路是,建议由政府专门的职能部门统筹管理,采用现代的诸如招投标等模式进行国有耕地的管理。对相应的农业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在招标文件中对诸如粮食生产的目标、当地农民的就业、对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农业科学技术投入及进步、新农村建设及空心村整治、以及对当地经济带动辐射等重要指标进行约定,并对中标单位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控制和检查,总之,要逐步形成一整套相关的体系。这种模式必须兼顾中国农业的两大功能——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业产业经济发展,这可以算是一种典型工业化的管理模式吧,因为这是建筑行业非常普遍非常成熟的管理模式。这就是用管理工业的模式来管理农业。
这下问题就又来了,那祖祖辈辈依靠农田生活的农民怎么办?这不是侵害了农民的利益吗?这不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吗?这可不是个小问题,有点谈虎色变的感觉。我想,既然是探讨问题,我们不妨先把问题摆出来,看能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要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先把帽子扣下来,棍子挥舞起来,那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
解除农民对土地的承包,其前提是必须为失地农民建立完善统一社会保障体系,让失地农民衣食无忧。这也是中国农业改革成败的关键!
现在有一句话很流行:“凡是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什么大问题”。有这句话作为注解,问题就简单多了,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说到底不就是一个“钱”的问题吗?这么大数额的钱又来自何方呢?
据相关报道2013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13799亿元,较1978年增长了90倍,年均增速高达13.8%。
2015年呢,经过推算,至少在13799×1.138×1.138=17870亿元。按这种增长速度,到2018年将突破2.3万亿。
另外,不是还要对国有耕地进行招标吗,国家可不能再干这种赔本的买卖,也就是说,收回来的国有耕地在附加一些条件后,要有偿使用,暂按300元每亩计算,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进行评估,定出一个合理的价格。再强调一下,这种所谓合理的价格必须兼顾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两大功能。
国家一直强调的要保住18亿亩的耕地红线,那就按这个数值计算,这样就会有因土地有偿使用的不小的一笔费用,18亿亩×300元/亩=5400亿元。
曾经有一篇文章,把农村农民分为三类,我非常赞成这种观点。
第一类是“真农民”,指的是常年住在村子里,年纪在四五十岁之间的人,其中还有一些老人和小孩,他们不便外出,收入来源于种地收入和打零工收入。
第二类是“半农民”,指的是常年外出打工的农民,主要是一些年轻人,基本上没种过地,今后也可能不会再种地,收入主要来源于城里的打工收入,有些人只是春节时回村里住几天。
第三类是“假农民”,指的是户籍在农村,但家早已安在城里的人,包括一些常年在外务工的人员、一些读过大学在城里工作的人,以及一些在城里经商做生意的人。
而如今,“真农民”在逐渐的消失。生活在村里的人,其中“真农民”和“半农民”大约各占40%,还有大约20%为“假农民”。也就是说,“真农民”的人数占比不到一半,这还包括了参与种地的老人和小孩,实际真正种地的农民更少。
而“半农民”和“假农民”是不种地的,这样一来,种地的人就随之越来越少,也是一种“自然现象”吧。
从上面的分类和解释不难看出,在这三类农民中,“半农民”和“假农民”事实上已就业于城镇,通过城镇体系来解决其社会保障就简单多了。
剩下就只考虑“真农民”社会保障和安置问题了,这样问题又简化了,人口基数也大幅减少了。
还有,经过近几年的较大力度户籍制度的改革,大量的农村村民入户城市,尤其是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的统一,为国家收回土地创造了契机,现在中国广义的农民预计在5亿左右,所说的广义是指农、林、牧等方面而言,也就是说,这5亿农民中,有一部分是牧民,生活在草原,有一些生活在山区,过着靠山吃山的日子,当然也有在湖区的过着靠水吃水的日子,这些都是与耕地无关的农民,暂不考虑国家对他们的安置问题。剩下就是依赖耕地的,国家要从他们手中把耕地拿回来,并要为他们的生计着想的农民,暂按4亿人估算吧。
前面已经计算过(以2018年为例),一个是国家对农业的投入2.3万亿元,一个是耕地招标的收入5400亿元,合计28400亿,摊在4亿持有耕地的农民的身上,每人每年可摊上7100元,而这还不包括各级地方政府配套的农业投入,也不包括为农村村民变成城镇居民投入的市政配套及教育医疗设施的增加及改善的相关费用。
前面说了,这些钱不是直接发给退地的农民,而主要是用在补充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在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尤其是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又无依无靠的农民,国家可以托底养老。作为现在的中国,我想,这个实力还是有的。很多经济领域的专家也说:中国现在“不差钱”。
再说了,这么大的手笔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也得有个先试点后铺开的过程,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分区域逐步实施,有条件的先实施,条件差的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比如说,东南沿海一带经济发达,本身城镇化率就高,阻力相对较小,可以走在前面,再依次是中部、西部地区。同时要结合国家实施的扶贫攻坚计划,在搬迁扶贫方面进行统一布置安排。
总之,只有彻底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让他们享受到同等的社会保障以及先进的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带来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他们才会义无反顾放弃所掌握的土地,才能彻底解决由此可能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安定问题。
社会保障建立起来了,另外一个头痛和棘手的问题就是农民的安置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多啰嗦两句,很多人尤其是一些专家学者把农民的安置问题与城镇化进程直接挂钩,认为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和农村发展的灵丹妙药,陈锡文就是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他说,城镇化就是转移农村人口的过程,总体上中国农地经营规模在扩大。但是城镇短期的接纳人口能力是有限的。城镇化进度对农业起决定性作用,“目前这种半截的城镇化,严重耽误农业现代化。”
在我看来这种观点过于片面且不切实际,试想,这么多农民一股脑都涌入城镇,他们的就业,他们的生计又怎么安排呢,有人一定会说,不是有社会保障吗?这是两码事。
解除农民对土地的承包并非要彻头彻尾将所有农民都赶到城市中去。事实上,当国有土地进行集中管理后,通过基础设施的改造,通过合理的产业化规划和布局,土地的使用效率将会充分显现出来,土地的潜力和潜质被充分挖掘出来。原本死气沉沉的土地将焕发出勃勃生机,不仅极大降低农业产业整体的生产成本及流通成本,提高中国农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将中国农业的老大难问题,即粮食生产与销售的困境化解于无形之中。更重要的是,这种勃勃生机的农业产业,不仅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大量的技术性较强的产业工人,还需要大量的农业机械的操作、维修人员,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的管理人员,这就给农村新生代青壮年农民提供新的发展机会。除粮食生产外,养殖业,蔬菜、水果种植,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农业物流、农业观光旅游,农业生态养老等行业等,这些都是人工密集型行业,将会为包括中老年农民朋友在内的广大农民提供无限就业机会。
八 希望与期待并致谢
前面我已经分析了,就是因为受制于中国农业的现状和体制,中国农业目前已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土地确权也好,三权分置也罢,都是为加速土地流转做铺垫。看似非常完整的一整套农业深化改革的体系,在我看来,这些政策和理论不仅不能解决中国现代农业的出路问题,而是在给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埋下厚重的绊脚石,其结果只能是使中国农业在错误的道路上一条道走到黑。
中国农业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最大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不突破农业用地制度的瓶颈,谈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感觉有点像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突破农业用地制度的各类探索和尝试,只能是隔靴搔痒,最多是做一些修修补补的工作,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促使中国农业的进步和发展,也一定是建立高额补贴的基础之上,其结果必然是延缓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标题——“加大创新改革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这已深刻表明:中央已将农业现代化的紧迫性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农业现代化是新四化之首,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强改革和创新,因而,突破就变得倍加期待。
中国农业根本出路就是靠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土地公有制!如果土地私有化无论采取什么方式经营都是徒劳的,指望一个土地私有的农业企业把中国粮食安全放在首位,感觉不太现实。只有建立于土地公有制和土地规模经营的现代化农业,才能肩负起中国粮食安全的社会责任,也才是我国农业根本出路!
在坚持土地承包制度基础上的土地流转,也是走规模经营的道路,也是在坚持土地公有制,但土地有偿流转又进一步地加大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生产成本,也让中国农业丧失了国际竞争力!再说,很多专家推崇的100亩左右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仍然是小农经济,养不了设备、富不了农民、救不了生态、强不了国家!还会演变成难以控制的重大社会问题!关于这一点,看看《郑新立批鼓吹中国农业发展学日本:根本没出路》的视频,就再清楚不过了,因为这种模式仍然无法与美国农业相抗衡,无法与其他先进农业抗衡,只有保证中国粮食安全的十八亿耕地作为我们的主攻方向,通过国家专业部门集中管理,再通过类似招投标模式所实现的规模化农业模式,才可能是中国农业正确的发展方向!
至此,真的是有些啰嗦了,但还些小小的补充,我不是学者,也不是农业方面的专家,没有高深的理论基础。但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离开农村这片热土的,那时农民对土地热爱几乎达到痴迷的地步,我对农村的记忆也就停留在儿时的鱼米之乡。城市的喧嚣没能冲谈我对故土的眷恋,故乡的凋敝让我倍感凄凉和震惊,也让我产生了一些冲动,也算是尽一个现代农人的本分,完成了这篇拙作,难免有失偏颇之处,加上时间仓促,有些文章的引用出处有待考证,在此一并表示歉意和感谢。并希望以此能引起对中国农业关心的人们,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思维方式来探讨中国农业发展的方向,提出更多更好的有利于中国农业发展的真知灼见,并对文中不妥之处提出宝贵的批评指正意见。
孔俊华
2017年8月1日
(作者祖籍湖北孝感,家住福建厦门,系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现经营管理一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