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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曾明:卖儿卖女,母之恶母之过?

  近日河南省武陟县法院《武法微课堂》讲述了该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

  薛某某长年沉迷赌博,从小赌到大赌,在赌博的泥潭越陷越深。为了筹集赌资,薛某某便心生邪念,竟将“黑手”伸向两个多月的儿子。在完全不考虑收养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且未查明收养方身份的情况下,就将亲生儿子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并将得来的钱继续用于赌博。次年薛某某又生育一女婴,再次为了筹赌资,通过结识的催乳师被告人栗某某,到处寻找买家,最终将自己未满月的女儿,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栗某某从中获利1万元。

  法院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是:

  本案是一起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典型案例。对于父母将子女私自送给他人,收取钱财的案件,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就应该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本案中被告人薛某某先后两次将亲生孩子卖给他人,收取数额较高的钱财,目的均是为了筹集赌资,足以认定薛某某并非因生活困难无力抚养才被迫将孩子送养,而是将孩子作为商品来获取非法利益。

  为此,该法院【在此提醒】大家:

  孩子不是商品,不管出于何种理由,都不应该把孩子作为“筹码”进行交易。这种行为不仅违背天理,更触犯了法律的底线,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院的提醒很对很及时,孩子不是商品,不管出于何种理由,都不应该把孩子作为“筹码”进行交易。这个母亲确实狠毒歹毒,把自己亲生的儿子、女儿都卖了,“虎毒不食子,人毒不堪亲”。难怪网友惊呼:“为了赌博卖掉自己亲生女儿儿子的,还是头一次听或者见的。”不是网友少见多怪,这样的事真的极其罕见,尤其在现代社会,尤其是今天不存在缺吃少穿的社会。

  但问题是她真的把自己的儿子女儿一个一个的卖了,还交易成功了,这是人贩子的罪恶吗?还是拐卖妇女儿童市场的罪恶呢?而且她得到了钱财,这难道是市场交易的罪恶吗?有网友说,是赌博让她走上了这条邪恶罪恶的道路。网友的话很对,沉迷赌博,嗜赌成性,赌博不仅害了她,还害了她的孩子们。但赌博的机理是,投机取巧,暴发暴富,深层的机理是人的贪念贪欲、好吃懒做,贪图享受。她这样的思想、生活理念是哪里得来的,如何形成的?况且这样的思想理念不是她一个人如此这般的,难道要把罪过算到她一个人头上吗?

  翻看过去的书籍,讲述解放前的旧社会,有不少卖儿卖女事情发生,那都是因为贫穷,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为生活所迫所逼,实在不得已。现在富起来了,吃饱穿暖,怎么又冒出了卖儿卖女这样的事情呢?难道就是为了发财致富吗?

  《白毛女》里好象有一句话: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这个话不陈旧也不过时,我们切实需要注意一些社会机制对于人的改变。从这个意义出发,这绝不是一起案件这么简单。

  “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来骂娘”,改革开放以来,有人对社会上出现的此种情况大惑不解,有人则对此愤恨不已,“就你话多,吃了肉还不满意?”他们不知道,有人吃上了猪肉,还有人吃上了鲍鱼、龙虾呢,还有人又开始吃上了燕窝了呢。所以,开小轿车的对于坐私人飞机的照样羡慕嫉妒恨,因为私家车和私家飞机的悬殊,照样产生买儿买女这样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频繁出现的社会丑恶现象。所以,毛泽东主席曾经严肃地说过:我党真正懂马列的不多。

  有人坚持认为经济发展了,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发展是关键,发展是硬道理,所以,无论先前的黑猫白猫论,先富带后富论,还是新近流行的“蛋糕论”,都希望把“蛋糕越做越大”,水涨船高,贫困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但问题是蛋糕有人分多有人分少,多的比少的差十万八千吨,蛋糕越大差距越大,如何是好呢?但问题是,是公有制基础上全体人民的共同发展呢,还是私有制基础上少数人的发展呢?

  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经说过:假如中国人过上美国人的生活,那么将是地球的灾难。奥巴马先生的话很对,美国一家的道路全世界都走不通,全世界能走通的道路是什么?不是美国现在的资本主义道路,那么是现在仍在消陈的社会主义道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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