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媒体评“国企高管牵手异性逛街”,称“舆论反腐不能沦为网暴羞辱”,“问题官员该查,任性街拍得管”。
胡锡进也跳出来为牵手门遭遇“网暴”鸣冤:
对于确凿的“网暴”,当然应该人人喊打,但如此这般“空口鉴定”真的合适吗?
此前武汉校内被撞身亡小学生的母亲跳楼自杀,媒体拼命带节奏,说是因为“网暴”。然而,真的是或真的只是因为“网暴”吗?
小学生母亲跳楼之前发生了什么,带节奏的媒体不记得了吗?
被撞身亡的小学生母亲为什么要去学校门口拉横幅?因为校内监控录像指出了一系列疑点:第一次撞击之后有明显的停车动作,地上有刹车痕,也就是说肇事司机是知道撞到了什么的,却没有下车查看,而是再次启动汽车,导致小学生被二次碾压、汽车底盘拖拽致死……
而小学生母亲是怎么被对待的?
而那些所谓的“正能量水军”的“网暴”,不也正是顺着“谴责小学生母亲闹事”的逻辑展开的吗?
上一次,媒体将小学生母亲的自杀完全归因于“网暴”,好歹还能贴出几张几乎零赞的评论截图(笔者甚至怀疑小学生母亲自杀之前有没有看到过这些截图内容);
而这一次,媒体将网民对“国企高管牵手异性逛街”事件的舆论谴责,斥责为“网暴羞辱”,却连一张截图都懒得放了。
《舆论反腐不能沦为网暴羞辱》一文罗列了什么样的“网暴羞辱”现象呢?原文写道:
在无数“吃瓜”言论中,有人对女子衣着外貌评头论足,言辞中满是黄色羞辱;有人深扒其个人信息,还鼓动加群肆意传播照片;网传视频上的同款连衣裙也被挖了出来,买家秀下种种评论不堪入目……
然而,笔者一开始看到的网络传播的图片(包括那些穿着暴露、打黄色擦边球的照片),可全都是“牵手门”中的女子自己发到公共社交媒体、然后被网友翻出来的,而不是什么“人肉搜索”得到的。
网友津津乐道吃瓜的,绝不是什么“女子衣着外貌”本身,而是这样的“衣着外貌”背后可能涉及的权色交易问题。
根据董某某自己在社交媒体晒出来的炫富照片及消费数据,明显与其毕业仅仅两三年的工作收入不成正比,这是需要得到解释的。
董某某自己发的照片中,手上大钻戒已经带了多个,还说又有了新目标,商场积分高达240万;
董某某声称自己两个淘宝账号花了106万,今年五个月的消费账单43万;
董某某自称“4点半就提前下班”,“恋爱不一定开心,但每个月花个八九万是挺开心的”……
动手转发个防疫通知都能被单位评“先进事迹”:
然后还炫耀自己“一切不费吹灰之力,以别人奋斗的终点为起点”:
而与此对应的,牵手门的“男主”是国企书记、总经理,“女主”是国企员工≈公务人员,如果这里真的涉及权色交易问题,他们就是在侵吞全民资产(至少国企现在名义上还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吧?)所以,这些信息就根本不是什么“个人隐私”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全民财产的公共问题。
群众关心的也绝不是胡锡进所谓的什么“小三”八卦,这样的说辞完全是在转移矛盾。毕竟现在婚内出轨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为什么群众却特别在意“牵手门”?
所以,这个舆论事件,归根结底是一场群众性的网络“曝光”反腐,而根本不是什么“网暴小三”。
笔者在思考一个问题:以上这些信息都是董某某自己晒出来的,而且晒出来很久了;如果不是“牵手门”意外走红,如果不是网友围绕这些信息津津乐道地“吃瓜”从而形成强势的舆论关注和舆情事件,中石油北京项目公司还会有“迅速反应”的免职调查吗?
媒体声称“问题官员该查,任性街拍得管”。然而,这些问题因为董某某在社交媒体上的炫耀早就暴露出来了,如果不是“牵手门”事件,“问题官员”还会被查吗?满大街的摄像头、人脸识别、大数据联网,反倒抵不过一个“任性街拍”,这个问题不值得反思吗?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网络曝光、舆论监督都会有一个最终的结果,例如近些年火爆全网的故宫大G、苏州许可馨、江西周公子、深圳北极鲶鱼、北电南赫柱……
公共媒体及公共媒体人在群众舆论起来之后,理应成为群众反腐的“助力”,共同参与监督,深挖问责,敦促调查结果水落石出;而现实却是他们对这些公共舆论事件避而不谈,如今还要跳出来,给参与反腐曝光的群众扣上一个“网暴”的帽子,这是在帮谁说话呢?
换个角度讲,如果公共媒体及公共媒体人在问题曝光出来的第一时间,就能够以媒体的专业视角进行深度的挖掘报道,追寻这背后可能涉及的盘根错节的权力腐败及权色交易问题,又何须群众去吃瓜花边呢?又怎么会造成“某些靠流量为生的自媒体营销号格外热衷转移重点、炒作细枝末节”,“舆论失焦、警醒失效”这样的现象呢?
该反思的不是群众,该反思的恰恰是某些媒体和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