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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水稻上山”“退林还耕”到高标准农田改造,农村改革何去何从

  近期,中国工程院院士朱有勇的“水稻上山”火了,他在作报告时的声音还在耳边回荡:水稻上山,很受农民欢迎,今年,云南推广了50万亩,我们村推广了405亩,最高亩产788公斤,最低634公斤,总产28万公斤,我们村277人,人均1000公斤,饭碗牢牢地端在了自己手里。

  被人调侃为“牢牢哥”的朱有勇院士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因为如果你的报告是航天科技、信息产业、原子能、新能源或者是其他尖端科技,那大部分人不懂也不会议论,但你讲的东西全国有5亿人打了一辈子交道。还有网友的实地考察,农民朋友的实际耕种产量,详细对比显示,水稻上山无论是规模、产量还是技术都被严重夸大了,很多老一辈的农民已经吃过一次“浮夸风”的苦了,不想有生之年再来一次,所以反对之声不绝于耳!

  据官方记载,“土豆院士”朱有勇还教农民用冬闲田种冬季马铃薯,在澜沧县传唱度很高的歌曲《蒿枝坝的花儿开了》唱道,“冬天洋芋美如画,根深叶茂个头大,家家都有致富花”。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朱有勇在澜沧县驻扎了8年,曾经贫困、闭塞的澜沧县变成了如今绽放“致富花”的地方。他甚至说他只写出过两篇论文,一篇是20年前从2000亩试验田扩大到两万亩的实验成果,另一篇就是写在祖国大地上的论文。

  对于朱有勇院士的“水稻上山”,我有两篇文章进行了专门分析,今天就不过多评价了,到底好不好老百姓心里自然是有数的。

  再说一说地方“退林还耕”的政策,如果今天的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其他产业为辅的产业结构,那推行这项政策也无可厚非。但是中国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逐步形成了新的产业结构,到目前为止,我国第一产业(农业)占GDP比重不到10%,第二产业(工业)占比40%左右,第三产业(服务业)占比超过50%,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是第二、第三产业。

  现在农村里从事农业的大部分还是以50后、60后为主,70后都很少了,大量的农村人口都没有从事农业工作,他们宁可出来打工也不愿意回农村,因为农村种田的收入太少,一个人不到两亩田地,即使种出花来毛收入也就四五千元,除开成本所剩无几。很多田地都荒芜了,因为国家有点补贴,加上镇、村两级干部不允许荒废,所以那些田就被人撒播上一季,再请外面的收割机收一下,只要不亏本就勉强种着,远远谈不上精耕细作。中国农村的精耕细作期在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以后都不可能有那个时期了。

  有人说“退林还耕”是为了粮食安全和战略储备,但是现有平地区的良田都没有劳力精耕细作,“退林还耕”不是多此一举吗?先把现有的田地种植经营好了,再有富裕的劳动力去垦荒种粮也不晚啊!

  说到高标准农田改造,我看了报告的数据,2022年已经改造了一亿亩,用于改造的资金主要用在了山区,农田的土埂用石头浆砌或者用水泥砼浇筑,这是典型的浪费,靠现有的粮价,何年何月才能收回成本?

  我认为资金花的不是地方,一些专家为了个人或某些部门的利益甘愿充当吹鼓手。当前农村当务之急需要资金改造的一是农村水利工程,二是乡村道路、机耕道等基础设施,三是进行农村新型合作社的试点、推广。

  第一二点都是为了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我就不展开讲述了,重点说一下我理解的农村新型合作社的试点和推广。

  现在很多人都有个误区,认为机械化会剥夺了农民的劳动生产权力,会导致更多人的失业,农村人员没法安排,所以坚决不同意。农民也有权利享受科技带来的便捷和轻松,所以成立农村新型合作社,用来承担生产、销售、分配很有必要,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四十多年了,在现有的模式下一个家庭几亩地不可能发家致富,也不可能实行机械化作业,这就套牢了大部分农村人,农业生产就如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

  国家层面成立农村新型合作社就不一样了,就简单举个例子,在南方丘陵地区,以合并村为单位,把位置较平,适合机械化耕种的田地进行改造,取消小的田埂,以几十亩或上百亩为单位,修通机耕道和水利设施,由合作社统一耕种。前期农机、场所等必要的生产资料由国家补贴配置,机械化作业人员由合作社到村里选拔,尽量秉承公平、合理、均匀的原则,产生的收益除开生产成本,按人头进行分配。

  不适合机械作业的田地重新按就近的原则进行分配,承包权属于村民,你可以自愿耕种,这样你可以合理安排劳力,决定出去打工还是种地,当然如果你全家决定去打工,也可以交由别人代种,但种植补贴归耕种人所有。这样农民的选择有几个,可以自己耕种,可以在合作社工作,也可以出去打工。合作社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的采购,利润的分配等由村民大会共同决议。

  这样,农民的劳动强度可以大幅降低,而且这种模式和以后农业人口的减少可以无缝对接。据我到农村老家的调查,二十年后留在老家种田的人很少了,不到农业鼎盛时期的五分之一,实行农村新型合作社有助于农村平稳过渡。

  所以现在不是浪费的时候,趁着高标准农田改造的资金进行农村新型合作社的试点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思路,具体还需要根据国家政策、农村实际结合起来综合制定,但是农村集体化肯定是将来的趋势,不要搞个人承包,资本家是逐利的,还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好!不知道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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