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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菜进校园后,校门口挤满送饭家长

  家长最担心的莫过于健康与卫生问题

  近日,江西赣州蓉江新区多名中小学生家长发布视频,抱怨当地给学生统一配送的午餐存在速度慢、质量差、口感不佳等问题。其中一位家长还在视频中晒出午餐,称孩子反馈餐食中的肉非常咸,菜叶发黄,腐竹很酸,孩子根本吃不下。

  视频中可以看到,很多孩子并没有吃完饭菜,餐盒内饭菜剩下了大半。

  据家长反映,在学生家长自发组成的“抵制预制菜”交流群中,有几位家长反馈孩子吃完学校餐食后出现了腹泻等情况。

赣州家长上传到社交媒体上的学生餐食视频截图

  赣州家长上传到社交媒体上的学生餐食视频截图

  在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网络问政平台“赣问”栏目中,有家长就此事提出质疑,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回复称,该餐食由中央厨房统一配送,将停止对全区幼儿园中央厨房配餐。但目前蓉江新区的中小学仍然实行中央厨房配餐制度。

  赣州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对此事并不知情,并称将沟通领导后回复,但直至发稿前,中国新闻周刊并未收到任何信息。

  虽然中央厨房并不等同于预制菜,但却由此事引发了一场关于“如何看待预制菜进校园”的讨论。

  有不少网友反映,在不少地方预制菜进入校园已是普遍现象,还有网友直接晒出学校家长群内发的“预制菜”订购信息,其中包括详细的菜单和配料表,菜单上清楚地标注着“预制菜”三个字,且配料表中不乏添加剂。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学校食堂的基本原则是为学生提供有营养且口感丰富的应季餐食,以保障学生的健康和正常发育。而预制菜的加工流程更加复杂,不少存在过度加工,一些甚至含有一定的添加剂。“新鲜的食物肯定比预制菜更健康。”他说。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秦辉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无论是从我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还是从《食品安全法》来看,与预制菜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完善,现阶段仓促将预制菜引入学校既悖离法律的立法原意,也容易引发家长对学校误解。

  食品安全之忧

  事实上,除了赣州,已有不少地方的学校决定引入或已经引入了预制菜。

  例如,在8月28日湖北省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江陵县教育局江陵县学校食堂预制菜配送服务(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中显示,该县计划花费3000万元采购预制菜配送服务。

  同时,自9月份开学以来,一些学校的老师通过班级群发布通知,告知学校食堂不再提供餐食,改由合作的餐饮公司提供预制菜,家长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缴费,让孩子食用预制菜。

  除了幼儿园、中小学,一些大学食堂也采用了预制菜。近日,有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武汉大学某食堂一档口直接使用预制菜料理包为学生提供餐食,食堂工作人员甚至不需要用锅加热餐食,直接用开水将料理包烫热后就装盘端给学生。

  在预制菜进入校园之后,公众最担心的莫过于健康与卫生问题。

  9月8日,有网友反映江苏省无锡市连元街小学午餐使用过期食材。该网友发布的照片显示,学校当日提供的“精选牛柳”外包装上印刷的日期是2021年11月19日,保质期为12个月,已经过期10个月,生产厂家为无锡尚口香食品有限公司。

  不过,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调查通报显示,负责送餐的员工因上班迟到,“省时间、图方便”将历史图片错误上传,不存在使用过期食材行为。

  据企查查数据,2019年,无锡尚口香食品有限公司因在一次现场检查中,被发现有未标生产日期的“普通职工餐(牛排头子)”及超过保质期的“小精肉(黑椒)”2种食品,被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牛排头子2000公斤,并被罚款20.9万元。

  9月9日,一位来自沈阳的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栏目上留言称,他的孩子刚上小学就遇到了预制菜问题。他说,开学没几天就有学生因为吃到拉肚子而不能上学,孩子回来说饭菜不好吃,有家长到学校试吃后发现,大米饭都是隔夜陈米剩饭。该网民希望教育局和相关领导能够重视并及时解决这个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一些学校因为采用预制菜当餐食,不少家长不得不在午餐时段选择给孩子送饭。

  从一些由家长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的视频中可以看到,由于家长不能进入校园,且校园中食堂关闭后没有就餐的地方,学校门口挤满了送餐的家长,不少学生只能在校门口蹲或站着,就着家长手中的餐盒快速吃午餐。

  事实上,关于预制菜进入校园的问题,公众意见一直存在分歧。一方面,一些家长和公众对预制菜的食品安全和营养价值持质疑态度,担心长期食用预制菜会对孩子的健康有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不应一刀切地取消预制菜进校园,而是应提供多种供餐方式,让家长和学生有更多选择的权利。

  广东碧桂园实验学校小学校长陈钱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反对预制菜进入校园。他认为,预制菜是一个新事物,对人的健康影响尚未得知,“绝对不能在孩子们身上做实验”。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对于未成年学生而言,他们的饮食安全直接关系到身体发育和健康,因此,在引入预制菜之前需要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估,检测是否符合学生营养要求。他说,如果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草率地引入校园必然会遭到学生家长的反对。

  中国烹饪协会有关负责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预制菜可以进行标准化、工业化、规模化生产,实现源头采购,更易实现对原料品质的把控。但在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预制菜的食品安全风险仍然存在,时常出现使用劣质食材、生产不规范、卫生不达标、菜品高盐高脂肪、包装材料不安全、菜品变质等情况。

  律师:暂不宜销售给学生

  在秦辉看来,预制菜在现阶段并不宜销售给中小学生。

  他认为,根据《民法典》的制度设计,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全方位特别保护。因此,是否使用预制菜,是否与学校或预制菜企业签订买卖合同,需要尊重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意见。

  他还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一整套的综合保护体系,即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到社会保护。他说,如果预制菜作为一种食品可以无一例外销售给任何人,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强调的特殊保护难免落空。

  秦辉表示,未成年中小学生作为预制菜的消费者,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充分保护。“学校引入预制菜企业时,是否让未成年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行使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非常关键的。同时,作为类公众企业,预制菜企业也应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

  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熊丙奇建议,可以成立由食品和医疗卫生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进校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此外,除了建立校长及教师的陪餐制度,他认为还需要引入家长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的监督。

  储朝晖表示,学校除了加强对预制菜中添加剂的管理,还应明确规定学校食堂禁止使用的预制菜菜品类别。

  秦辉提到,近年来预制菜开始进入监管部门视野,但相关法律尚未调整跟进。“不管是学校自办食堂,还是采购外包餐食,学校都有管理责任,但这种管理责任的尺度和边界在哪,学校如何有效履行这种职责,法律并不完善。”

  他认为,这需要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主管部门携手合作,需要《食品安全法》或《食品安全法条例》有针对性地围绕预制菜作出相应规范。

  “在法律作出修改之前,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出台预制菜生产和销售标准,早日对预制菜进行规范,真正促进预制菜产业的健康发展。”秦辉说道。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预制菜行业,当下虽然各地方政府、行业团体、企业纷纷出台一系列标准,对预制菜的生产、加工、质量等提出相关规定,但是当前预制菜行业仍缺乏国家级的行业标准,统一的标准体系亟待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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