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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点信了,公安局可能就是他家开的……

  我现在有点信了,公安局可能就是他家开的……

  昨天(10月16日)早上08:54,我在新浪微博发了一条视频。没想到从昨天半夜开始,它就让我不得安生。

  先说说这条短短41秒的视频内容,是有一男子在大街上跟人发生争执,竟口吐狂言:“公安局是俺家开的!俺家人都是政法委、市政府的!”根据人物对话,以及他身旁停放的一辆打着双闪的豫GTQ738出租车,可以判断此事发生在河南省新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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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视频是我在一个媒体线索群里看到的。首先感觉这货是不是喝多了?怎么能这样胡说八道!因为大家都知道公安局不可能是谁家开的嘛!当年公安部康师傅那样飞扬跋扈的人也没敢如此公开吹牛逼呀。难道现在网络形成的舆论监督,还不足以让某些手握公权的人有所收敛吗?

  但是看他又不像东倒西歪喝醉酒的样子,或许真是权力的快感让他这样任性习惯了?

  当然也有更大可能,就是一个并非公安人员的人在装逼呢,假借这种身份造谣生事、抹黑公安形象……

  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肯定都是错误的、甚至违法的!有关部门肯定应该依法查处,以儆效尤!所以我就发了这个微博,只附了一句话的评论:“公安局是俺家开的!俺家人都是政法委、市政府的!”河南新乡,这货是喝醉了吗?还有三个哈哈笑的表情。

  ——其实我觉得只要不傻,应该都能看出我这句评论肯定不是在肯定视频中的这种言行,而是抱着批评监督的态度,给有关部门提供一个正风肃纪的线索。

  结果昨天晚上11点半,我刚上床睡觉,就有一个河南新乡的手机号码打了进来,自称是新乡市公安局的,但反复追问也不说姓名、警号、具体是公安局哪个部门的,只是要求我删除早上发的那条事涉新乡的视频。而且说,他已经人在北京了,希望见面谈这件事。

  大半夜的,也无法核实他的身份,我肯定拒绝和他见面了。但不管怎么说,对方在电话里还是很客气的,说那就明天再联系吧。

  结果今天他也没联系。

  但是中午12:51的时候,又有一个17596762110的号码打给我,自称是我老家河南省方城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王鸿阳(音)、警号083551,还是说我昨天发的那条微博,“引导舆论了”,要求删除……说实话他讲的这个“引导舆论”我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到底我引导了什么舆论?是我赞扬了那个人的言行、诋毁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宣扬了错误的价值观了么?

  这中间就插进来一个自称姓李、但拒绝告知名字、警号的人,上来就说“你现在有违法行为”,不删除就有后果,就去找你……

 

  我这就很奇怪了,我转发这个视频恰恰是通过舆论监督的形式曝光了一个人不正确、乃至违法的行为,你们公安机关难道不正应该根据我提供的这个线索去查证此人到底是公安人员滥用职权、欺压群众,还是一个与公安机关完全无关的人在故意造谣生事、诋毁抹黑公安机关的形象?

  不管是属于哪种情况,需要被追究责任的难道不都应该是视频里的当事人、怎么能是我呢?我发这条微博时的评论,很明显是对视频中当事人错误的言行持否定的态度,怎么能说我“引导舆论”了?

  像他们这样上来就威胁你有违法行为、你删不删?算不算公然打压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呢?

  说实话,本来我以为视频里那口吐狂言之人,大概率就是一个喝醉酒胡说八道的酒鬼,但是现在我倒真有点相信,公安局可能就是他家开的了!

  不然的话,为什么新乡和方城,两个地方的公安局,都要帮他删帖呢?

  细思极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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