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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退休不褪色,持正永生辉

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

  一一“退休干部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遭逮捕”之沉思

  河北省迁西县年迈75岁的退休干部马树山,因举报该县县委书记李贵富及县委组织部长郑艳华的有关问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悉此案,深感疑惑而不惊,因为早就见惯了!如今某些县的主官,把所管辖的领域私家化。为打政治牌,大话假话套话连篇,常把政治语放在嘴上。其实在其内心,党就是书记,书记就是党,老子天下第一,权力至高无上,为所欲为。人民有难,不闻不问不关心,不看群众脸色行事。什么执政为民,什么廉洁奉公,什么理想信念等等,不过是秘书写在纸上,他们座在台上照念的重要讲话而也。

  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被捕,其要害正是涉及到掌管全县政治、经济,组织人事大权的县委书记、组织部长。与此重量级人物作对,如同太岁头上动土,何等了得?当今社会权钱勾连。想升迁、梦发财,县委、县府副职以下以及各部门、乡镇正副职,不知多少人欲贴近书记而似远之?攀上这层关系送上黄金白银,说你行你就行,再不行都行。若仅是曾相识,且又一本正经,对权贵毫无表示,你再能也不行。也许迁西县被举报的这两位官员非属此类腐官,他们许是县委书记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县委书记焦裕禄有没有受到过群众的举报,尚未考证。我想,焦裕禄书记即使受到举报,他必会以毛主席“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必是第一时间向人民群众解释清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绝不可能依仗权力,动用公权,胡作非为,打击迫害举报者。

  吾对退休干部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险获刑,诸多不解,沉思有四:

  沉思之一:涉权之案,从快从重。

  2023年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向迁西县公安局报警;

  同年12月8日中午,年逾75岁的马树山被迁西县公安局带走;

  同年12月9日,也就是被带走的第二天,马树山被刑事拘留;

  同年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

  同年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马树山的罪名,除了公安侦查终结的“诬告陷害罪”、又加一罪“诽谤罪”。

  从办案时间上看,迁西县公安、检察部门对这起案子高度重视,从接案到提起公诉,一个多月的时间,不仅不漏被指控之罪,而且是罪上加罪,收获不小。充分体现涉官大案从重从快,如此办案的高效率,令世人惊汉!

  沉思之二:孝忠权贵,邀功心切,天平倾斜,弄巧成拙

  凡是心藏私欲,看重权势的人,总是无时不在寻找最佳时机,借机接近有利对象,求得对方的欢心和信任。

  涉及迁西县重头人物的洗污案,的确是相关部门挣表现的极好机会。不然怎么会出现,仅凭县委办公室报警:当事人所涉人事任用、工程事项等问题,本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公安机关却将马树山逮捕刑拘,仓促侦察终结,轻率定罪移送检察院起诉;而检察院向法院提起的公诉,以“马树山有社会危险性”为由,把公安机关所定的一罪改为两罪的怪事呢?

  由此可见,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案的办案过程,是一个权力操控之下,徇私枉法,执法违法的全过程。迁西县公安局、迁西县检察院的决策者是否心存邪念,把权当靠山,视法为儿戏,弄巧成拙?不言而明,他们最清楚。

  沉思之三:案情速反转,勇士得平安

  2024年1月15日,河北迁西县人民检察院,以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年越75岁高龄的退休老干部马树山,经过监困之灾,又重新获得自由。对马树山来说仍然留有几多心灵之痛,若不是自己对正义的坚持,若不是经济观察报记者及全国舆论的支撑,若不是迁西县人民检查院的知错即改,马树山老人的余生恐怕把牢底坐穿而结束了。

  沉思之四:如此办案,人民怎安?

  正邪不分,举报定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如此办案,人民怎安?为何全国贪腐官员前腐后继?问题就在一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甚至动用国家机器,打击陷害举报人。人民群众对官场腐败,看在眼里,恨在心头,自然不敢举报。

  退休干部马树山敢于举报县委书记、组织部长,纯属不惧权贵的正义之举,难得呀!这样的退休干部,全国不多见。如果共产党的干部队伍里,多一些这样的正义勇士,党风、官风、社风必然好转,贪腐成风的势头自然被扼制。要知道,专业打虎队固然重要,但底层群众的监督也不可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马树山是好样的,铮铮铁骨,不畏强权!可谓,退休不褪色,持正永生辉!

  2024年1月19日写于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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