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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树山案,值得拍一部电影!

  迁西县马树山案,必定成为法治史上一个标志性案例,之所以如此定位,是因为这个案例并非孤立正义,而具有权利与权力相互博弈普遍共性。

  此案中,有三个关键人物。

  最大主角是马树山,作为退休党员干部,亦是普通老百姓,是履行公民监督权利的代表。

  在看守所里,马树山吃得饱睡得着,认为自己代表老百姓,没有代表个人,所以无愧无畏。

  无罪释放后,依旧心平气和,不吵不闹,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组织。

  第二主角是县委书记李贵富,身处风暴眼中,外界各种诘责,没有一句回应。

  或许此事背后尚有不为人知的隐情,但是作为迁西主要领导,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定然难辞其咎。

  第三个关键人物值得敬重,他就是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李微敖。

  马树山身陷囹圄之际,其家人联系到李微敖求助,李微敖初步了解相关情况后,在报社领导支持下,利用一个多月时间进行采访,并到迁西县城实地了解实情,这才写出新闻稿并发布出来。

  稿件发出后,各方人士前来“公关”,报社顶住压力,并没删除稿件,捍卫了新闻媒体的底线良知。

  李微敖及背后的经济观察报,他们代表人民行使舆论监督权利,这种大义凛然是对“从不跨省监督”之流的最好回应。

  事实证明,公民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互动,终于勒住了行政和司法的权力之缰,避免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

  试想,如果马树山案不为人知地走着流程,如果法院也扛不住压力,稀里糊涂把无罪判有罪,那样产生的后果将不堪设想,无法挽回。

  所以有人说,迁西法院太幸运了,差一点就卷入是非漩涡。

  尽可能早地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是公民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最大优势,若等到问题暴露出来再去马后炮式惩戒,就什么都晚了。

  贵州反腐大片揭示,黔东南州剑河县原县委书记的王勇志,在任期间不切实际、不顾财力、不计后果搞政绩,全凭个人意志,以融资贷款方式,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任职前后剑河县政府性债务余额暴增195倍。

  从县长到书记,王勇志主政剑河10余年时间,这中间如果能有马树山或者李微敖式的人站出来,就不至于形成195倍的债务,就不会让权力泛滥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马树山案再一次表明,只有张扬权利才能驯服权力,权利是对权力的最好限制和监督,这是不可替代的唯一选项。

  1月21日,《中国经营报》又报道了山西文水县一起离谱案件,李彩霞公开举报文水县国税局原局长高庆让企业和他人出资,帮助自己向县纪委退赃159万元。

  举报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将李彩霞列为网上追逃对象,理由是李彩霞破坏自己开办的幼儿园大门,造成1805元损失。

  当然,高庆与李彩霞之间存在着其他复杂的民事经济纠纷,可是公安机关如此追逃究竟什么意思呢?

  正是有了马树山案件“破窗”示范,才让更多普通公民和媒体有勇气揭露出更多不为人知的怪异与离谱,这是相当了不起的进步。

  严人宽己,是权力主体与生俱来的本性。

  对公权力进行监督,并非与哪个人过不去,而是深谙权力本性后的不二抉择。

  监督有力量,法治存希望。

  我始终认为,马树山案应该原原本本拍成一部教科书式的电影,让权力主体乖乖地放下傲慢,在规矩收敛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剧情很精彩,剧本写好了,导演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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