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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成:浅论“政治”的倾向性

浅论“政治”的倾向性

王学成

  政治,指一个执政党对国家的人群社会治理。

  政治具有德治与法治两种方式。这两种政治的倾向性,跟国家实行社会公有制或私有制有着密切关系。公有制是为多数人谋利造福的体制,人群显得公平公正少见违法现象,社会稳定主要在于道德教育——德治,这是一种积极政治;而私有制却为少数人图利享福的体制,人群并不公平公正屡见违法现象,社会维稳只能依靠法律约束——法治,这是一种消极政治。由此,一个政党是选择德治还是法治的政治手段,可以看出其执政的阶级立场。

  通常资产阶级是不会提倡道德观念的,否则他们就难以去剥削、掠夺无产阶级的劳动成果。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国家里,由于贫富两极分化显突,这迫使层底一些穷人去偷盗、抢劫、诈骗、贩卖等犯罪行为谋求生活,从而引发社会不安宁,国家对这些穷人的犯罪行为,只能采取法律制裁措施。一边逼迫穷人犯罪,一边惩治穷人犯罪,可见这种“法治社会”是多么的矛盾和虚伪。

  所谓的法治,实质是资本官僚与富豪用来整治百姓的手段,由于他们对被剥削压迫者无法倡导道德品质安宁国家,只能依靠法律措施来维持他们的霸权统治。人们要认清,公有制主张立德,体现经济利益全民共享,但私有制强调立法,体现经济利益私自占有。当社会公平、公正及人群享有社会福利时,就没有什么国人去犯罪了,着力于立法还有多大意义呢。例如走集体化共同富裕的南街村,迄今实现了免费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婚礼等优越的村级福利生活,还有谁会去偷盗诈骗呢。该村并不强调法制约束,而是重视道德规范,经常对全村党员干部和村民进行大公无私、尊老爱幼、救死扶伤等毛泽东的人文思想教育。

  可以说,社会主义国家讲德治,资本主义国家才讲法治。如果社会主义国家也大讲法治时,那么说明全民的道德观念已经大缺失。缺德就会违法,立德重于立法。我国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应当注重对人群讲德治,不可主张讲法治,这正是开国领袖毛泽东重德轻法的原因所在。然而,自从我国推行邓氏私化改革以来,引发了各种严重的党内腐败和社会乱象,在这种国情的变异下,无疑需要在新时代里进行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但要讲究“德治为主,法治为辅”的治国方针。

  (作者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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