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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植竹:什么是“人民”?不要搞错了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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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这两个字,只要识得百来个字的幼儿,大概都会认得。但是,到底什么是“人民”,换句话说,“人民”到底是什么人呢?对这个问题,能够做出正确答案,获得满分的人,却不一定很多。说一句可能要得罪许多人的话:就是把“人民”天天挂在嘴巴上的公务员,也会有相当部分人交不出令人满意的答卷。坦白承认,我这个才疏学浅的老头,虽然也当过政治理论教员,给地、县的机关干部上过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的课,但对“人民”这个看似非常简单、浅显的词,却在一段不短的时间内做不出正确答案,不免感到脸上发烧。

 

经过学习,才知“人民”这个词古已有之,指平民、庶民、百姓。近代以后,这个词往往与公民、国民等词混用了。马克思主义诞生后,人民这一概念才有了科学和确定的含义,认为人民是一个历史的、政治的范畴,其主体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广大劳动大众。但在不同历史时期,人民这个概念有不同的内容。在社会主义时期,人民的范围,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如此说来,问题就来了,如今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不但不拥护社会主义,而且仇恨社会主义、挖社会主义的墙角;他们不但不爱国,而且挖苦讽刺爱国者;他们在中国大捞特捞发横财后,不知恩图报,反而把资产转移国外,甚至捐献给卡我国脖子的国家……。我们能把这些人当作“人民”,并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吗?按理说是不应该的呀!但实际上,我们不是有不在少数的公务员,曾经把他的当作“人民”,特别热心为他们服务,远比为普通老百姓服务得更好吗?这,就是我说不少公务员交不出正确答卷的原因。

 

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真该搞懂“人民”一词的概念,弄明白人民的主体是什么?包括那些人、不包括哪些人。为人民服务,该为哪些人服务?不能脑瓜里像一锅浆糊才好。

 

既然在社会主义时期,人民的范围,是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那么我们就毫无疑问要为这些人服务,尤其要明白为“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广大劳动大众”这个主体服务。高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起码首先要尊敬这些主体人民——工农兵,不能把他们看成是“卑贱者”而轻视他们。要改变“嫌贫爱富”“一切向钱看”的观念。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我们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虽然后来改成了工人阶级政党,但性质是没有变的呀。总不能把我们党的性质改变成“全民党”吧?我们讲为人民服务,不能理解为中国所有的人,包括那些不但不拥护社会主义,而且仇恨社会主义、挖社会主义墙角的人;那些不但不爱国,而且挖苦讽刺爱国者的人;那些在中国大捞特捞发横财后,不知恩图报,反而把资产转移国外,甚至捐献给卡我国脖子的国家的人服务吧?如果这样理解的话,那是与党章规定是不相符的,是错误的呀!

 

希望全国人民,尤其是公务员同志们,都来思考这个问题,弄请这个问题。

 

(作者:欧植竹,又名欧阳植竹,湖南省作协会员,省文联第四、五届委员,省文艺理论研究理事会理事,省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郴州市文联原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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