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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期间“砸烂公检法”考证

  声明:所有资料均出自人民日报

  “砸烂公检法”是文革的“罪证”之一,尤其是在各种宣传中,已经成为了文革的标签。

  这句口号到底是不是党中央、中央文革小组提出来的呢?

  如果是,那么在文革期间的人民日报应该有报道。为此,笔者以“砸烂公检法”作为关键词,从1946年5月15日的人民日报创刊号检索,一直到2003年,结果截图如下:

  ​

  共检索到65篇报道,最早的一篇报道是1977年9月17日,题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任务”,作者是乌疆,发表在当日第二版。

  文字内容如下: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任务

  乌疆

  英明领袖华主席在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着重地指出:“毛主席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最大贡献,就是总结了列宁以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的思想,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完整地创立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指明了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国家,如何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道路。这是当代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成果。”

  ……

  撇开“理论”上的夸夸其谈(“四人帮”谈“理论”不过是一种手法而已),“四人帮”的所谓上层建筑革命,他们在这方面之所以搞极端主义,中心一条是为了破坏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从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他们把我们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说得一塌糊涂,仿佛它已经完全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了,因此,提出“彻底改善无产阶级专政”、“彻底砸烂公检法”之类的口号。马克思讲,经济基础改变后,上层建筑或迟或早也要发生变化。这是一条普遍原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不同,资本主义是先确立自己的经济基础,然后才建立和巩固上层建筑;社会主义则是先有自己的上层建筑(主要是建立无产阶级的专政),然后运用这个上层建筑去创立经济基础。不能设想,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刚把自己的基础创立起来,只经过很短的时间,就立即变得完全或大部不适应自己的基础了。事实并非如此。整整十一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实践证明:我们的上层建筑对于自己的基础,是基本适应,部分不适应,或某些环节不适应。不适应的应加以改革、改进,但整个说来不是什么“彻底改善”。所谓“彻底改善无产阶级专政”云云,乃是彻底反革命的口号,其目的正是为了摧毁无产阶级专政,变无产阶级专政为封建买办资产阶级的法西斯专政。

  ​考虑到可能在报道中有公、检、法(第一次检索公检法,没有顿号),笔者有以砸烂公、检、法为关键词进行了检索,结果截图如下:

  共检索到5篇报道,最早的一篇报道是1978年12月31日,题为“大力加强人民检察工作”,是人民日报社论,发表在当日头版。

  文字内容如下:

  大力加强人民检察工作

  第七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是人民检察院重建以来一次重要的会议。会议讨论了当前政法战线的形势和检察工作的任务;回顾了建国以来检察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初步建议。会议后期,与会同志认真及时地学习了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受到极大的教育和鼓舞。大家一致热烈拥护党中央关于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英明决策,决心带动广大检察干部,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保护人民民主,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发扬人民民主,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调动亿万人民的革命积极性,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步伐,必须发扬人民民主。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尤其需要加强法制。可是,目前有些地方和单位,有些人的法制观念薄弱,依然存在着依言不依法,依人不依法的现象,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叫作“法”,把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叫作“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有的人甚至严重地目无法纪。这种状况如不迅速改变,对于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很不利的。

  华国锋同志指出:“实现天下大治,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人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要进一步搞好整顿和建设。”叶剑英同志在五届人大《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中指出:“鉴于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极大重要性,宪法修改草案规定设置人民检察院。”党中央对人民检察工作十分重视,我们必须大力加强之。

  林彪、“四人帮”把“公、检、法”视为他们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的巨大障碍,他们“砸烂公、检、法”,践踏社会主义法制,全盘否定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在检察战线占统治地位,否定检察工作的成绩。他们肆意诋毁、攻击检察工作,把批捕、起诉诬蔑为“干扰对敌斗争”;把对监狱、看守所工作的检察、监督诬蔑为“阶级投降”;把同违法乱纪作斗争诬蔑为“矛头对内”。在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煽动下,曾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股冲砸人民检察机关的妖风,把大批检察干部加上莫须有的罪名,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致使我国的检察工作中断了十年之久,给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造成极大的危害。

  从前述的检索结果看,“砸烂公检法”这句话,在1977年9月17日之前(包括文革期间),人民日报没有过任何报道。所有关于“砸烂公检法”报道均为“四人帮”下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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