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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建民:人民公社的生产模式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生产模式?

  近期,在昆仑策网上阅读了“周家庄回来有话说”系列文章。其中之七:《刘振起:周家庄模式具有具有普及价值》,谈到了“周家庄模式是金光大道,具有普及价值”。

  为什么周家庄模式具有普及价值呢?

  作者说:“这样的结论,不是理论的推导,而是周家庄实践的结项:他们实现了共同富裕,实现了乡村振兴。因此,周家庄模式无可置疑的,就是一条可行的道路,具有着普及的价值。”。作者认为,“周家庄证明,以公社(乡)这一级作为集体节点是恰当的”。其理由是:一,它有一定的地幅;二,它有一定的劳动力规模;三,它有利于积累形成公共集体财富;四,有利于公共财力的调配使用。

  周家庄,作为人民公社,它为什么具有普及价值?

  现在本人就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角度来说明一下人民公社生产模式的性质,

  在《共产党宣言》第二部分,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告诉我们:“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一种手段”(对《共产党宣言》中的共产主义,我们可以把它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同义词来理解,以下相同)。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把两种社会的基本特征显现在我们面前:

  1,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是生产资料(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居于支配地位而起决定作用,生产劳动(活的劳动)只是为生产资料的增殖服务的,是资产增殖的工具和手段;社会主义是生产劳动(工人)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生产资料(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水平的工具和手段。

  2,资本主义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益要求;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

  3,资本主义的生产性质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而社会主义的生产性质上是消费价值的生产。

  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是非常直白地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

  那就是资本主义是资本雇佣劳动;社会主义是劳动(工本)雇佣资产,与此相联系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资产为主体,以资为本,以满足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要求为目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以劳动者为主体、以工为本,以满足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为目的;资本主义作为资产者利益要求的体现,其生产本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作为劳动者利益要求的体现,其生产本质上是消费价值的生产方式。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模式,它是一种什么样的生产模式?

  1,所谓生产队就是社员联合起来,利用公有的土地和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消费需要的生产模式。生产队模式,从生产资料方面来看,是集体所有制,土地和生产资料归社员公共所有;生产队模式,从生产劳动方面来看,它是个体所有制。由于生活消费的个体(家庭)性,因而劳动者的劳动属于个人所有。

  2,作为生产队生产主体的社员,是具有身份两重性的:既是公共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又是劳动所有者。但是,由于公有制本身消除了人们在生产资料所有方面的差别,因此,社员的利益要求表现在劳动所有方面,而不是资产所有方面。因此,生产队所采用的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方式,即在社员参加生产劳动时,生产队采用工分来计量社员投入的劳动量,并在年终分配时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进行粮食和现金等消费价值或消费品的分配。因此,生产队本质上一种消费价值(消费品)生产方式。

  3,生产队由于其管理体制一一社员大会、队委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和分配体制一一工分分配体现体现的是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因此,它本质上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以工为本、以满足劳动者利益要求为目的的。

  通过以上三点分析,我们得到的结论是:人民公社的生产模式,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提出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即消费价值(消费品)的生产模式。

  什么是社会主义所有制?

  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是这样说明的: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

  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给我们指明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特征:

  第一,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

  第二,是在协作和共同占有土地和生产资料基础上;

  第三,是重新立个人所有制。

  在这里告诉我们,1,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不是重新恢复封建社会的小私有制形式;2,社会主义所有制一种个人所有制;3,社会生产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既然社会主义这种个人所有制是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那这里的个人所有制,就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

  许多人对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即既是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制,又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不好理解。但是,当我们详细了解了生产队的所有制结构特点,我们就完全理解了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论述:

  马克思的所谓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就是在以土地和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化生产(集体生产)基础上的按劳分配。当集体经济按照社员投入的劳动量进行生产成果的最终分配时,难道不就是体现劳动投入的个体所有的要求吗?

  什么是社会主义?

  从十月革命以来,人们习惯于把苏联模式理解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和生产方式,而当苏联灭亡之后,许多人一下子就失去了方向。

  但事实上,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已经在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建立了真正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和生产方式,那就是以土地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之上的生产劳动个人所有制;那就是消费价值的生产方式。

  人民公社的生产模式,生产队模式,她就是典型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模式,就是典型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一一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即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所要实现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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